2026-08-12勞退新制5大修法!雇主不得拒絕勞工自提6%
想為退休多存一點退休金,卻擔心雇主不願意辦理嗎?
勞動部修正《勞工退休金條例》部分條文,自115年8月1日起,勞工申請自願提繳退休金,雇主不得拒絕申報!
五大修法重點一次看
1.雇主不得拒絕勞工申請自提
勞工申請自願提繳退休金,雇主不得拒絕申報或代為收繳;違反規定者,將依法加徵滯納金。
2.月退休金新增30日猶豫期
選擇請領月退休金後,可自首次撥付入帳日起30日內的猶豫期變更為一次退休金(以一次為限)。
3.保障未成年遺屬請領權益
勞工遺屬或指定請領人繼承請領退休金時還未成年,可請求的10年期間,自成年之日起算。
4.退休金權益不得讓與、抵銷或扣押
擴大勞工之遺屬及指定請領人為「退休金權益不得讓與、抵銷或扣押」保障範圍,保障遺屬請領權益。
5.新、舊負責人共同負責欠繳退休金
欠繳退休金之事業單位如有變更負責人,欠繳期間之新、舊負責人均應連帶負清償責任。
本次修法進一步完善勞工自願提繳制度、明確規範雇主應負責任,並強化退休金請領及遺屬權益保障,
讓勞工的每一筆退休金都能獲得更周全的守護







